串聯土污整治與碳權 環管署擬建污染場址碳匯方法學

2024-01-17
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(簡稱土污基管會)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,土污基管會自111年7月起進行「土壤及地下水資源與氣候調適策略推動計畫」研究,報告於112年完成,此報告除了彙整台灣目前土壤碳匯相關研究外,最主要的用意是希望將國內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場址,在整治過程中也提升其土壤固碳的能力。後續計畫現為擬訂階段,以正在整治中場址採樣為主,包含整治中、整治後的碳含量有什麼變化,進一步設法增加在場址中的土壤固碳能力,預計113年底前能有比較明確的方向。
另環境部表示,截至112年,全台列管的污染場址共441筆、總面積約1403公頃,未來將進行整治中土壤污染場址碳含量調查,並於後建立污染場址碳匯方法學,可依此申請碳權。
土污基管會說明,近代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法強調的是綠色永續韌性整治(GSRR),將原本的綠色永續整治(GSR)再加上韌性(Resilience),如以自然為主的解決方案即為其中之一。現行規範已要求污染行為人提出整治計畫,近幾年更要求在計畫中估算「排碳量」,包含運輸、挖掘等,「相當於進行整治計畫的碳盤查」,在計畫送交環境部審查時,也會希望以最低排碳的工法為優先考量。
最終的目標是建立污染場址碳匯相關的MRV(量測、報告與驗證)方法學,讓污染場址經整治後也有機會取得碳權;由於國內並無相關研究,因此真正完成可能會需要2、3年的時間。
土污基管會表示,雖然國內目前的污染場址僅約1403公頃,相比森林、海洋碳匯的面積相當少,然而台灣與許多東南亞國家,如印尼、菲律賓、泰國等,在污染整治上有合作結盟,方法學建立後,也有機會在氣候、地質相近的國家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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